机关党委召开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之“严以律己”专题学习研讨会
根据学校党委《关于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》(校党字〔2015〕8号)要求,
9月
30日上午
,机关党委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学术会堂604会议室召开了以“严以律己,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自觉做政治上的‘明白人’”为主题的专题学习研讨会。研讨会由机关党委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、机关党委书记吕世彦主持,机关职能部门的中层领导干部参加。
研讨会上,保卫部、保卫处部长、处长黄景富,纪委副书记、监察审计处处长齐兰,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杨运杰,基建处、沙河校区规划建设办公室总工程师曾宇波,教务处处长杨金观,工会常务副主席刘红杰,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程占龙,人事处处长戴宏伟,科研处处长
李桂
君,发展规划处处长、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林光彬,国际合作处处长张小燕,机关党委书记吕世彦,保卫部、保卫处副部长、副处长郁泉,财务处副处长贾永永,学校办公室副主任尹玉,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汪海,人事处副处长方德风,组织部部副部长王颖等18名同志先后做主题发言。大家围绕主题,结合自身和本职工作,谈对“严于律己”的理解,谈“严于律己”的岗位要求,谈“严以律己”的具体措施,表示要把“严于律己”作为领导干部的基本准则,严格要求自己,自觉遵守党章党纪,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维护党的团结,做老实人、干老实事,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。
最后,吕世彦做了总结发言。他强调“严于律己”,不仅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,更重要的是落实到行动上。从当下做起,知行合一,使自己的一言一行、一举一动都符合党性、党纪的要求。“严于律己”,就要遵守党章,自觉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,不断增强党性和纪律自觉。讲纪律、守规矩,真正做到 “慎独”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把他律变为自律,不断加强自身修养,发扬成绩、改正错误;在政治上“严于律己”,就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维护党中央权威。敢于亮剑,批评错误思潮,引导社会舆论,发挥促进社会发展的正能量;在工作上“严于律己”,就要坚持民主集中制,遵循组织程序,服从组织决定,贯彻落实组织的决议;维护党的团结,做老实人、说老实话、干老实事。遵守各项工作制度,包括人、财、物管理制度,防止利用职权损公肥私、贪污腐败、谋取非法利益,要经得起考验。